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(2021-2030)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为推动经济发展,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《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(2021-2030)》,并已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要求,委托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实施的可行性。为了规划实施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和减少对公众的不利影响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向公众发布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。
(一)规划概况
规划选址及规模: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原总体发展规划于2020年底到期,本次对该规划进行修编,规划期限为2021-2030年,规划范围北至规划北环路,东至行政区边界,南至石化总厂南边界及滨河路以南,西至世纪大道以西约900米规划路,总用地面积从原来的1492公顷提高到1911.69公顷。
规划总体目标:力争用 10 年左右时间,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。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,建设中西部地区重要石油化工产业基地。
规划发展定位:以中石化炼化一体化基地为龙头,向中下游产业延伸,打造现代石化产业循环经济体系,形成“油头——化身——精尾”的一体化产业体系,将石化产业集聚区打造成全国重要的高端石化产业集群。
规划主导产业: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产业(含基础化工、精细化工等)、新材料(化学)产业。
(二)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
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
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(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止)。
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:可在附件中下载《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(2021-2030)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。
(三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反馈意见,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规划实施单位: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
联系人:阿宜博 联系电话:0379-66959069 邮箱:kjyghjsj@163.com
(四)其他
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,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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