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MTBE装置一单元异丁烯选择性叠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

2019/05 30 13:05

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MTBE装置一单元异丁烯选择性叠合技术
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

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:
你公司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《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MTBE装置一单元异丁烯选择性叠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书》)、专家技术评审意见、吉利环保分局初审意见收悉。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本项目位于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大港路2号,在依托宏力化工公司现有的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基础上,对MTBE装置一单元的MTBE装置设备、管线及罐区进行改造,MTBE装置一单元内原异丁烯装置停产,在原有装置范围内新建2台反应器及辅助设施,用于生产双异丁烯产品。项目总投资2473.27万元,环保投资43万元。
二、《报告书》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,评价结论可信。我局批准该《报告书》,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《报告书》中所列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技术改造。
三、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《报告书》,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。
四、你公司应全面落实《报告书》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,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,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(一)向设计单位提供《报告书》和本批复文件,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,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。
(二)依据《报告书》和本批复文件,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。
(三)项目运行时,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:
1.废气。按《报告书》要求,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。
在生产过程中,严格操作程序、加强管理,及时对设备(设施)等进行维护,减少跑冒滴漏现象,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1-2015)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,同时也要满足《河南省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》石油化学行业相关要求。
2.废水。本次改造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;产生的工艺废水循环使用,不外排;不新增循环水排污水;产生的含油污水与原装置一致,由现有的污水排放管线送到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处理。
3.噪声。采取基础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,厂界噪声应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标准要求。
4.固废。危废、一般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。厂内设置危废储存库,危废厂内贮存应满足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的要求。
(四)按《报告书》要求,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;按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要求,加强地下水等的监控,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。
(五)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,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(项目编号:4103001845)为准。
(六)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,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。
五、认真落实《报告书》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,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,加强日常管理,防止发生污染事故。
六、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。如建设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,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。

2019年5月21日

抄送: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、大气科、市环境监察支队、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、吉利环保分局